恒天海龙:第十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交易所 时间:2018-03-30

关键词:内控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8-00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对《公司 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2月 27日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管理现状。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明确职责权限,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及监督。

  3、公司对截止 2017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

  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 2017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