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清理。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及“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13年以前的301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修订和完善。通过清理,确定废止的制度83项,正在修改的制度1项,重新声明并继续执行的制度217项,其中,“预算类”、“管理类”、“经济建设类”、“会计类”、“信息类”五类财政业务制度158项:“办公制度”、“干部管理”、“廉政建设”、“财政监督”、“行政执法”五类财政工作制度56项。开展制度的“废、改、立、行”工作,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管理体系。
二是流程再造。重新梳理和分析业务环节、工作流程,检查执行过程中是否使用过长时间,是否符合发展实际、是否存在不必要环节,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为主线,整合审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等20个业务工作新流程,将直线职能型的结构变成平行的流程网络结构,消除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减少环节间的延迟。
三是风险排查。按照工作运行操作流程,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并明确风险等级,排查风险岗位130个,确定高风险科室9个,高风险岗位16个,高风险点32个。同时,针对风险点、风险等级制定了《晋城市财政局工作规则》、《晋城市财政局预警防控工作措施》,建立科室内部把关,科室之间相互制约,分管领导审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良性机制。
四是风险防控。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收集整理财政部和省厅出台发布的18项内部控制规范规章制度和其他12项相关的法律法规编辑成册,并聘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六方面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重点岗位人员调整,科室人员轮岗交流的条件,要求科级岗位任职不得超过10年,一般干部同一岗位不得超过5年。
五是财务公示。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逐条检查局机关支出,重新明确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干部教育培训、文化活动费用、机关购买服务、其他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定期公示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等日常开支,接受监督。
六是考核监督。将监督结果与个人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出台《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全面考核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成立由局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组成的内部控制监督联合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进行研究,通报风险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