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市医保中心以内控为切入点,通过做好“三个着力”,不断加强基金支出监管。
一是着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行能力。中心按照各科室、各岗位相关业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设立三项保险费用审核、基金结算和财务支付科室,分别负责基金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相应建立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其工作职责,实现了三项保险待遇的审核、费用的结算与支付分设在不同的部门和人员,任何一个部门及一位工作人员的权限都不能经办一项费用结算、审核和报销的全过程;另外,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社保基金违纪案件开展“警钟常鸣”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基金是高压线”意识。定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再继续教育,要求所有涉及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撰写基金运行分析等相关论文1篇,不断提高其基金管理的工作水平。自中心成立以来,财务统计报表连续多年获得省医保中心 “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二是着力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中心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要求全体职工加强学习并切实贯彻落实。将内部控制贯彻于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之中,按照“安全第一,兼顾效能”的原则,建立岗位之间、业务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自查互查督查。建立待遇支付、结算多级控制制度,各项业务均要通过经办、复核、审批三个环节。建立会计工作责任分离制度,杜绝同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信息系统控制,确保操作安全。坚持办事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同时,强化县级经办机构内控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着力推动内控向定点单位延伸,维护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着力推动内控制度向定点单位延伸,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一个平台四个第三方”(平台:智能审核平台,四个第三方:专家审核、社会监督、商业保险公司稽查、审计检查)医保特色监管模式,完善定点单位协议管理办法,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强化多部门协同控费机制,建立基金报告、分析、预警制度,加大对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共同把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管好用好。几年来,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在线和现场核查,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年均查处并核减定点单位违规费用3000万元,确保了基金安全,维护了参保人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