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是单位治理的基石。在财政部内控委的直接指导下,我办高度重视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通过修订完善内控操作规程,将内控责任落在实处。
一是认真研究,确定修订原则。召开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小组会议,专题学习《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本办内控操作规程修订原则,即修订后的规程全面覆盖本办二、三级流程,涉及一级流程的应符合《办法》、专项内控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操作规程根据《办法》中的业务分类,针对具体事项分别制定,内容应包括业务事项、流程描述、风险点、防控措施和流程图等,涵盖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点,明确风险类别、风险定级和责任主体。防控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具体的风险点和业务岗位相结合。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修订要求。第一,《办法》中涉及的主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在操作规程修订时予以充分体现,与之不符的修改,未包含的应补充。第二,《办法》中未提及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现行操作规程中与本办实际工作吻合度偏低、可操作性不强的进行修订完善。第三,基本保持现行操作规程框架,对新业务予以补充,对延续开展的业务予以完善。第四,内控操作规程修订按照职能处原则进行分工,各负其责。
三是通报问题,开展阶段会审。各处室形成初稿后,再次召集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小组会议,通报各处室修订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不符合实际,漏项,少项,口径标准不统一,文字和图表不相符等等,解答了各处室修订中提出的问题,对有关标准再次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处室再次完善。
四是梳理完善,交叉复核定稿。各处室将完善后的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第三次召开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小组会议,安排进行跨处室的交叉复核。
五是集中审议,印发予以实施。交叉复核后的操作规程在全办范围内征求意见,根据各处室提出的修改意见作最后完善后,形成了《山东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涵盖了各项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事项,提交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