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员办:坚持新理念 努力新作为

来源:财政部网站 时间:2018-03-26

关键词:内部控制

2018年,海南专员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财政部党组和部内控委、内控办的新要求,继续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创新思维、明确责任、依法行政、突出特色,积极发挥好内控促进权力运行和廉政建设、加强预算监管、提高工作质量、防范工作风险,服务专员办转型的保障作用。 

一、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内控重要性的认识。海南专员办党组和内控委,努力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不断深化对财政部党组提出的“把内控作为党建的配套措施”认识,突出发挥内控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建设和反“四风”的作用。结合海南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带头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同时,注重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海南省新出台的新一轮改革开放政策措施。努力将内控体现在落实财政改革任务、主动防范风险和化解矛盾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之中,进一步发挥好内控对推进专员办转型、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建设美好新海南的促进作用。 

二、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扎实推进内控制度落地。2018年是《海南专员办三年(2016—2018年)内控推进方案》的收关年,也是《海南专员办内控操作规程(手册)》(2017版)的执行年。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和绿色生态观,遇事讲法、遇事讲内控,将依法行政、依规依制度办事落到实处。进一步排查影响内控的行为,增强内控主体意识与“一岗双责”,确保新修订的《规程(手册)》落地生根。做到一手抓执行、一手抓完善。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授权支付监控、财政绩效管理、预算监管审核审批等重点事项和高风险业务事项,加大监管力度。列出需调整、完善的制度清单,组织人手分步落实,争取年底前将全办综合制度、预算监管业务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全面总结好三年内控推进方案的实施成效。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的财政法治工作培训和法治宣传。 

三、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内控与办机关党建融合的载体和方式,更好发挥内控基础与保障作用。围绕专员办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以“人”为中心载体,围绕履职行为和过程,思想教育、制度执行、风险提示、严肃问责“四结合”,以内控为切入点,构建优化全办管理体系,实现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内控促进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内控同部署、同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廉政情况调查回访等制度。结合全面总结三年(2016—2018年)内控推进成果,以办机关党建信息、内控专报、财政预算监管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上报海南专员办内控与机关党建融合的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内控业务培训,组织好内控考核评价。结合财政部法治培训、内控培训与对专员办内控考核要求,加强全办内控风险识别与内控培训(上、下半年各一次),积极开展法治培训与宣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复核(审理)成果、年度考核和日常抽查,加强内控工作的考评问效,发挥好内控考评对推动财政领域重大事项落实和强化绩效管理方面的作用,努力使内控考评与专员办预算监管中心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好内控考评结果的运用,有关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强化内控基础工作,提高内控工作质量。一是结合预算监管业务开展,发挥好内控复核、审理把关作用。改进复核(审理)工作方式,聚焦审核审批流程、抽查工作底稿,规范复核、审理文书格式。二是加强内控在专员办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研究和思考。加强对预算监管工作风险系统研究,优化预算监管方式,防止履职过程“重形式、重程序、轻实体”,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抽样样本选择、监督成果的分析,进一步研究推进全办以内控促管理、促发展工作措施。三是结合部门预算监管、转移支付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中央驻琼预算单位、管理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其他市场主体内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四是以信息化提升预算监管水平。利用好“海南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央授权支付系统、地方债务监管系统等系统日常查询监控功能,提高监管时效。加强专员办内、外网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行为实施“信息网络”预警,服务专员办转型增效。五是组织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加大工作督办力度,确保重大事项的落实。 

六、及时做好涉及内控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关财政部职责调整精神,以及内控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做好涉及专员办预算监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制度修订、完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