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专员办:“五步走”深入推进内控建设

来源:财政部 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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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宁波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准确领会新时代财政内控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要在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坚持开展“部署+制度+检查+落实+党建”五步走,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一、加强部署,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办党组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强调深化财政内控工作,是财政部党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财政管理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重要抓手。一是明确内控目标,以风险为导向,将防控措施嵌入各项业务、流程和环节,强化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在开展预算监管业务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麻痹大意、得过且过的思想不得有。三是巩固学习,注重业务和学习相结合,在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财政部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贯彻,切实将强化责任意识落到实处。

二、制定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财政部构建的由基本制度、专项内控办法、专员办内控办法和部内单位内控操作规程和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等的内控制度体系,对推动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起到了关键作用。2018年以来,我办对照检查流程以及《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财办[2017]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检查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的通知》(财监[2016]26号)等规定,对审核审批、检查调研、绩效评价和内部管理等工作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2019年2月,为适应工作需要和规范处室间协同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印发了《关于加强宁波专员办业务工作协同机制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宁波专员办内部控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建立了“全办一盘棋、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协同管理机制,营造了一个团结、务实、高效的内部环境,推进内控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开展检查,全面防范业务风险

为进一步巩固内控制度建设成果,坚持制度建设和内控执行相结合,2019年伊始,我办根据办党组以及办公会议要求,紧锣密鼓开展内控“自查、抽查、检查调研”三步走。一是各处室按照办内控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办公室,同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在各处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抽查,并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完善内控制度。三是组织纪检员跨处室对“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检查调研。通过“自查、抽查、检查调研”相结合,进一步防范了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规范和加强了内控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四、落实整改,促进内控深入发展

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的原则,对于开展检查发现的内控问题,一是第一时间组织落实整改,及时堵塞业务管理漏洞,解决好有制度不落实、难落实,以及在执行过程中虚化、弱化问题,规范和提升内控管理。二是强化检查调研成果运用,围绕财政管理要求,对于在业务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项目或内容,优化原有流程、环节,将内控制度与工作实际相融合、相促进。三是及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对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回访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纠正。

五、结合党建,助力内控有机融合

积极推进党建和内控工作有机融合,一是下发宁波专员办纪检员工作制度征求意见函,并于2019年1月正式印发了《宁波专员办纪检员工作制度》《关于任命何晓路等5名同志为宁波专员纪检员的通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执纪监督向处室延伸,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管单位和被查单位的监督。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三是制定《关于印发<宁波专员办临时党支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内控制度落实和风险防范贯穿到监督检查全过程,使得检查组成员在外执行检查任务期间,强化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