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来源:六盘水市财政局 时间:2018-09-29

关键词:

财政内部控制是财政部门为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实现财政管理目标,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对财政风险进行有效识别、控制和监督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内部控制建设被提升到新的高度,成为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腐败舞弊、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

一、基本现状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六盘水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制定了七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等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有758家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建设本单位的内控体系,其中645家由单位一把手担任内控负责人,102家由分管财务领导担任内控负责人,11家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内控负责人;未成立内控小组的单位有4家。

财政部门在完善内部控制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市本级及各县区财政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从组织架构上做到工作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全市财政系统先后修订和完善了36个制度,为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差旅费报销、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公务接待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制度的出台充分保障了廉政风险防控效果,实现严格的过程控制,为监督惩戒和问责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内控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财政资金实行网上审批拨付,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及时的拨付到用款单位。各县区财政系统在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控管理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盘州市财政局将各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纳入财政大平台进行监控,使局各业务科室可随时对归口预算单位的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极大增强了财政监督能力;钟山区财政局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有效提升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支付流程。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把强化对财政部门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作为内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了《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明确了财政内部监督的主体、职责、权限、内容。每年定期对局内部科室进行内部监督检查,通过对财政收支、经费使用、资产管理、专项资金、银行账户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的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查清后不认真整改不放过,发现问题不建立针对性的长效机制不放过,确保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内部控制观念淡薄。部分基层财政工作人员缺乏财政内部控制理论知识点的了解,对财政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财政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是财政监督部门的职责,有的将财政内部控制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混为一谈,认为只要贯彻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即可,建立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必要。

(二)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全省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时间尚短,体制机制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县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套用上级多、创新少,多是在《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基础上进行改动,缺少部门特色和创新。部分单位内部监督制度不是按照内部控制理念设计的,岗位职责分工不精细,难以对新常态下的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控制。

(三)缺乏有效内部控制监督。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重心仍为外部监督和事后监督,而在对财政部门的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能否保证按照预算法进行财政分配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在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不断细化、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划归审计的现实情况下,财政监督更应当突出对内监督、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管理性、绩效监督的特征。

三、工作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内控制度的可执行性。大力宣传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及学习内部控制专业知识,并适时对财政人员进行内部控制业务指导、监督、评价,增强财政人员的内控意识,通过对各项财政业务进行梳理,制定相应岗位职责,对业务流程的各个节点进行风险评估和识别,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分别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从而做到事前风险识别、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绩效评价。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本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效率,杜绝腐败舞弊行径,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管理分配资金职能。

(二)加强内控监管,规范内控机制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建议将内部控制贯穿于财政工作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制订各项工作业务流程,对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专户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业务环节不断进行完善;对业务环节中的重大风险点,采取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等措施;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内控与财政监督检查业务的衔接融合,通过局内绩效考核、内审和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等,开展内控考核,强化内控监管。

(三)加强监督,保障内控制度顺利执行。在依法开展外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力强化在内控内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监督职能,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强化内部控制执行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针对重大风险领域开展专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