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财政局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来源:财政部文件 时间:2017-07-27

关键词: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其他风险,烟台市财政局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不断加强被控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体系,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为保证已出台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成立了烟台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承担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还设置了1名内控管理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内控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各类风险管理办法。在《烟台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运行规程》和《廉政风险防控(2013)》手册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在进一步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的基础上,对各类工作风险进一步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制定出台了《烟台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八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局内各科室(单位)及内部各岗位在查找本科室(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实施本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三是按照“四个自觉”要求,狠抓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础上,按照“四个自觉”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狠抓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各科室(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要做好内控管理工作,主动自觉开展内控日常检查,建立起内控情况报告制度和内控检查情况定期披露制度,重视内控检查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增强内控制度的约束力,确保内控机制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