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新材”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四通新材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兴业证券的核查工作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以下措施对四通新材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1、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各类原始凭证等;
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
3、审阅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并按照中国证监会2001 年 8 月 16 日颁布的证监发[2001]102 号文《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董事会下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发展战略、薪酬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并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重大规章制度,各机构依法行使各自职权,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运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在上述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原材料采购、对外销售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公司各个流程都有章可循,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四、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1)信息披露方面的实施情况
兴业证券检查并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公司向交易所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发生重大信息泄露的事项。
(2)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和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明确制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4)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投资额的大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信息披露。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经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沟通确认,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与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意见不存在差异。
六、兴业证券对四通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四通新材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四通新材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四通新材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新征 王剑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