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立足实际,以目标责任考核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各级领导执政能力,通过完善议事、决策、汇报、监督四大机制,形成全区上下一心一意抓落实、促落实的整体合力,努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梅县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突出“产业创新引领区、客侨文化传承区、红色旅游示范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的发展定位,扭紧“集聚一个园区、发展两大产业、畅通三组快线、抓好四创联动、推进五城共建”的发展抓手,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区、镇、村三级领导干部承担着更大、更重要、更多的责任和任务。为把各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梅县区在考虑宏观经济建设大局利益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各项规则制度,着力构建流程规范、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流程控制,做到环环相扣,确保瞄准既定目标立即行动、一抓到底,开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
在议事方面,梅县区结合新时代发展的实际,完善和制定好《梅县区委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按照议事规则对重点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做到议事有条有例、有章有序。在决策方面,推行《梅县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点事项、难点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体现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担当,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在汇报方面,坚持镇级每周、每月主要工作上报制度,同时挂点、分管领导每月向常委会汇报,使每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计划方案、有具体措施、有实施主体,通过层层汇报、层层研究、层层落实,达到工作推进提速高效。在监督方面,在原有镇级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由区人大和区政协领导带队对镇级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现场督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从而督促各级久久为功,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